全市“青少年之家”“文明行为促进月”主题活动指引来啦!
指引
《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于2021年1月25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,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。为帮助广大青少年全面领会《条例》的立法精神,把握实质要义,在青少年中大力营造学习宣传、贯彻实施《条例》的浓厚氛围,现就全市“促进文明行为 提高文明素养”全市“青少年之家”“文明行为促进月”主题活动指引安排建议如下:
一、明确工作要求
《条例》宣传教育工作涵盖内容广、目标任务重,各“青少年之家”要深刻学习领会《条例》精神,突出宣传重点,发挥阵地育人功能,充分尊重青少年的认知规律和接受习惯,用微切口、小故事开展精准滴灌,持续用力、久久为功,推动《条例》在广大青少年中传播开、扎下根,实起来、严起来。
二、丰富活动内容
各“青少年之家”要围绕“文明行为促进月”和“3.5”学雷锋日,深入推动“文明在行动”系列志愿服务活动,深入开展“说得文明”“吃得文明”“住得文明”“行得文明”“游得文明”“购得文明”“乐得文明”“上网文明”等主题教育活动,扎实开展“礼让斑马线·文明我点赞”、“吃得文明”践行“光盘行动”实践活动。同时,要积极设计符合青少年特点的文艺创作、文体展示等各类活动,在春风化雨、润物无声中教育引导青少年引风气之先,学习在前、示范在前,做《条例》的有力传播者、忠实践行者、担当维护者。
三、突出工作重点
各“青少年之家”要善于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,设计开展青少年易于接受、乐于参与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,重点宣传《条例》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促进文明行为,提高文明素养,推动高质量发展、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作用;重点针对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、不赡养父母、高空抛物、车窗抛物、不文明养宠、乱穿马路、机动车逆行、违规停放、禁烟场所吸烟等,开展有针对性地教育。
四、加强信息报送
各“青少年之家”要在扎实有效做好《条例》宣传主题活动的同时,通过微信、QQ等平台积极推送相关新闻稿件信息,及时总结特色亮点、创新做法、基本经验、工作成效并报送至团开州区委。
联系人:苟茜
联系电话:52226199
邮箱:644055594@qq.com
(来源:重庆共青团-青年志愿者)